【房屋津貼】涉詐騙房屋津貼逾16萬 廉署起訴海關總關員母子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9/23 15:07

最後更新: 2022/09/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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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海關總關員及其母親,控告二人涉嫌訛稱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房屋津貼逾16萬。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9月2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彭子康45歲,海關總關員,及其母親鄧玉芳,68歲,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彭子康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本案於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發生。案發初時彭子康是高級關員,並於2019年2月晉升為總關員。他於2017年1月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劃(資助計劃)下的房屋津貼,該項申請涉及一個由他與母親鄧玉芳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

合資格公務員可按資助計劃,每月獲發津貼以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為期最長120個月。根據相關規則及指引,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庫務署最終批准彭子康的申請,並每月向他發放津貼約3,900元。其中一項控罪指,彭子康涉嫌向庫務署訛稱他居於上述元朗單位,意圖詐騙而誘使庫務署批准其資助計劃申請,並向他發放津貼共逾16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彭子康及鄧玉芳涉嫌一起串謀詐騙庫務署,向庫務署訛稱彭子康自2017年6月起一直居於上述元朗單位;致使庫務署接納彭子康有遵守資助計劃的入住規定;及誘使庫務署繼續向彭子康發放資助。

廉署調查顯示,鄧玉芳於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把上述單出租給不同租客。鄧玉芳亦曾因應庫務署的調查而要求一名租客更改單位水電帳戶的註冊用戶予彭子康。

廉署發言人提醒公務員,必須廉潔奉公,遵守相關政府規例。公務員若蓄意違反有關規例,不但會影響公務員團隊聲譽,更有可能遭受紀律處分或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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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余思嵐